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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東新區社會組織改革邁出新步伐
 
浦東新區社會組織改革邁出新步伐

日期:2008-09-18  作者:樊麗萍  來源:文匯報

於今年6月召開的浦東新區政府社區社會組織發展推進會上,兩家新型的社會組織培育機構——¨北蔡新社會組織服務社”和¨濰坊社會組織服務中心”正式掛牌成立。據悉,這是新區政府落實十七大精神,¨重視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的重要舉措,對於推動¨提供公共服務多元化”這一浦東綜合配套改革專案而言,同樣是一項實質性進展。據悉,下一步浦東將在各街道、鎮都成立社會組織服務中心,通過轉變政府職能、探索購買服務機制,加大力度發展社區公益性民間組織。

為社會組織發展騰空間

提供公共服務多元化,通俗地說就是將一些為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所需要的公共服務產品,由原來的政府直接舉辦、單一提供,轉變為委託社會組織完成,實現公共服務產品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在此,浦東邁出了幾個探索性的步伐。

2007年4月,新區政府制定了《關於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新型政社合作關係的指導意見》,邁出了¨政社分開”的關鍵一步。通過梳理政府和社會組織的基本職能和職責邊界,政府與社會組織在主體、機構、職能、資產、住所、人員實現了¨六分開”。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之間無行政隸屬關係,社會組織建立獨立財務核算制度,資產自主運營管理,有獨立、固定的住所,有自主用人權,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不在社會組織中兼任領導職務等。

在此基礎上,新區政府搭建了政社合作互動的新平臺。全市率先建立的浦東市民中心,不僅為市民和社會提供各種行政服務功能,更重要的是搭建了一個政社合作互動的新載體:政府重大決策、重大事項徵詢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的意見,以及政府與市民、政府與社會組織、社會組織與市民以及社會組織之間的互動、協作、交流都在這個平臺上進行。值得一提的是,新區社工協會接受了政府委託,承擔了浦東市民中心公共領域的管理運作。目前已有115家社會組織舉辦活動480次,參與群眾達4萬餘人次。

引導社會組織承接公共服務

社會組織承接公共服務產品,必將經歷一個邊實踐邊探索邊完善的過程。

2007年,新區政府就出臺了《浦東新區關於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比較早地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化。《實施意見》有幾大鮮明特點:一是實現預算管理,將購買公共服務的費用全部納入財政預算;二是強化契約式管理,政府和社會組織的責任、義務以及服務要求,全部在合同中體現;三是建立評估機制和評估規則,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社會組織做到¨專案合作前有資質審查,合作過程中有跟蹤瞭解,在合作完成後有社會績效評估”。

《實施意見》出臺當年,新區民政局就曾安排逾3000萬資金,將30多個公共服務專案委託100餘家有資質的社會組織、仲介機構承接。同時,該局還集中組織49家培訓機構簽訂購買服務協議書,進一步擴大了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引導效應,社會反響良好。

目前,浦東新區已基本形成¨政府承擔、定項委託、合同管理、評估兌現”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

購買服務放大惠民效應

通過充分運用購買公共服務政策,浦東新區依託各類社會組織和社工機構,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相關領域加大購買服務的力度,進一步擴大民生政策的惠民效果和社會效應。

在社區建設、社區管理領域,社區公益性民間組織在提供社區服務、承擔社區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新區建立的全市首家社會工作者組成的社區專業服務組織―上海公益社工事務所,該所接受政府委託,承接從居委會剝離的社區社會工作調研和推進、低保核查、計生等居民區事務。再如新區成立的全市首家區級綜合治理類社工組織-中致社區服務社,專門為社區中吸毒、刑釋解教以及¨失學、失業、失管”青少年提供社會工作幫教服務。受新區委託的陽光慈善救助服務社,運用社會工作個案訪談方法,對街面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服務,三年來服務4000餘人次。

在教育、衛生服務等社會事業領域,新區還積極推進¨管、辦、評”聯動機制,聘請專業化的社會組織承辦具體事務,使社會事業的管理、承辦和評估真正實現科學化、專業化、社會化。新區委託的新城教育事務所,對全區25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的簡易學校實行監管,對辦學情況進行評估。新區還委託社會組織加強對政府教育政策的後續評估,為完善教育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據統計,目前新區社會組織近700家,而且年均保持10%以上的增長勢頭,居全市各區縣之首,到¨十一五”末,浦東新區的社會組織預計將達到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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