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多件虐童與智障兒亂倫案,幾乎讓基層社工變成眾矢之的;社工員輕忽案情當然該被檢討,但連續個案的發生,突顯的卻是基層社工員不ì的問題;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要說這是「社工的困境」一點都不為過。
黎童虐死案發生後,不少專職社工檢視台中縣社會局輔導黎童的過程,居然多認為社工員的「標準作業流程」問題不大,關鍵在於「少確認了一次」。而即便是這個理由,社政主管也多因為社工輔導員繁重的工量而不忍苛責。
根據統計,目前台灣地方政府社工員的接案數是先進國家的三倍,工作量大,社政長官如何要求社工員的「標準作業流程」精準確實?人力不堪負荷,本來該面訪的個案,只好用電訪取代,本來該電訪的案例,只好依社工員的「經驗法則」判斷;台中縣的黎童虐死案,到五天前台中市發生的智障兄妹亂倫案,不都是這樣發生?
台灣錢、淹腳目,但地方政府卻窮到連公務員薪水都發不出來,加上社工員並非固定員額編制,一旦縣市政府籌不到錢,弱勢的社福預算往往就成為開刀割除的對象。目前一位地方社工平均負責一百件個案,每天要排四件以上的訪視案,還要電訪寫報告,如此工作量,不壓死基層社工才怪。
從事社工是良心事業,對基層社工員是如此,對負責編制社工預算的中央與地方政府又何嘗不是如此?連續幾件家暴虐童案,是否能喚醒高官們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