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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社工制度又新動作 簽約4名香港社工督導
 

 2007年09月19日

深圳社工制度又新動作 簽約4名香港社工督導

  昨日(18日),深圳剛起步的社工制度創新又有新動作,4名香港社工督導正式和深圳市民政局簽約,成為深圳33名社工的督導。這是我國內地城市首次複製香港社工督導模式,也是香港社工首次成規模地對內地進行督導。
 
  香港社工督導將負責對深圳社工傳授經驗和指導民政局構建社工制度。深圳市民政局局長劉潤華表示:¨我們就是要把香港的社工制度先搬過來,在學習的基礎上,推進社工的本土化建設。”

  在香港,社工督導和社工的比例為1:8,這次,深圳民政局借鑒香港的經驗,按照1:8的比例,專門為這33名社工配備了4名督導,而這4名督導全部來自於香港。(王納、陳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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