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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19日
深圳社工制度又新動作 簽約4名香港社工督導
在香港,社工督導和社工的比例為1:8,這次,深圳民政局借鑒香港的經驗,按照1:8的比例,專門為這33名社工配備了4名督導,而這4名督導全部來自於香港。(王納、陳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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