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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專業與從政:角色衝突與平衡
 

社工專業與從政:角色衝突與平衡                                 羅致光

  在現代社會中,每一個人都有多個不同的角色。角色愈多,面對的矛盾與衝突便愈多。每一個角色背後,都包含著責任與承擔。而責任感與承擔,都是我們所重視的。在時間上、在精神上,甚至是在忠誠上,我們都要作出平衡與抉擇。或許這些都是無可避免的,或許人生的藝術便是從矛盾中尋找平衡。

   自從香港在八十年代推行代議政制,在社會福利界別便開始討論社工參政所要面對的種種問題。這些討論,在社區工作中,尤為明顯。有不少的機構亦作出相應的政策和指引,例如社工應避免在工作的地區中參選。

社會參與,公民責任

   政治乃眾人的事,市民的參與是民主的基礎,亦是政府能依照市民意願而施政的必要條件。一個民主政制的發展,需要市民願意承擔參與政事的責任,更需要市民願意冒著落選的可能,參與選舉。我們經常見到不少公眾事務無人問津,大學學生會沒有人願意出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因人數不足而組織不成,專業組織及工會的大會經常不足法定人數,參選往往是等額,甚至是負差額。很多時,我們都會說這是港人政治冷感的表現。不過,當每一個人都忙於工作與家庭責任,要其在有限空餘時間,參與公眾事務,畢竟是一個很高的要求。當然,我們亦不時見到有不少樂於參與公家事務的人士,並非我們心目中理想的人選,甚至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可是,亦不見有人因此挺身而出,參與競選。畢竟批評容易,承擔困難也。社會參與,固然是公民責任,參政方可算公民責任之一,雖然並非所有公民都要參政,但要做到當仁不讓,才可算是恰當的責任承擔。社工作為市民的一分子,固然不能推卸。

社工的基本價值觀念

  社工的基本信念是倡導社會民主參與,另一個信念是倡導人權、自由和公義。當發現社會制度不利於這些信念,或對市民的福祉不利時,社工是有責任挺身而出,爭取政策改變。社工扮演倡導者的角色,可以在議會外,亦可以在議會之內。簡單來說,社工參政可算是與其基本價值觀念相符。這亦是社工在過往的立法局中,佔了一個很重要比例的原因。

社工的專業責任

  社工在其專業上,有多個不同的角色。上文提到作為倡導者的角色。但另一個同樣重要、更核心的角色,便是充權者的角色。社工須協助服務對象充權(Empowerment),協助他們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讓其更能幫助自己,不用依賴他人。社工從政,可說是從幕後步田台前,很多時更成代言人。從這一點看來,從政與充權角色在表面上便有衝突。但是,只要我們細想,從政角色與充權角色的關係,便正如倡導者與充權角色的關係。在後者的關係中,我們尋求的是平衡,在不同環境中,作出適當調校。例如,當服務對象仍未能為自己爭取權益時,社工便擔當其倡導者的角色,與此同時,社工亦要協助服務對象作好準備,在日後能為自己爭取權益,那時,社工便可退回幕後了。由於社工從政更能把握政府運作、政策、重要資訊及渠道,讓社工更有效地發揮充權的角色。例如與基層市民一起約見主要官員和接觸傳媒等。話分兩頭,從政的工作明顯地不完全等於倡導的工作,稍後再作交代。

社工在工作上要向公眾交代

  絕大部分的社工都是直接或間接以公帑聘用的,其工作當然是向公眾交代。一方面他有沒有利用其工作的方便而獲取在參政的方便,如利用在工作上的良好關係,增加自己當選的機會。若然,便會做成對其他參選者的不公平。另一方面。其參政會否影響其正常的工作,若然便有浪費公帑之嫌。當然,最合理的安排應是,參政者應獲得合理的薪津,而當對其工作可能構成影響時,參政者應適當地扣減其工作上的薪津。問題的爭論核心,在於現時參政所獲的薪津是否合理。現時立法會的薪津比較一般薪酬為高,但對於專業人士來說,卻是偏低。再加上立法會薪津劃一,亦沒有晉升機會,更有在換屆時失業之慮,對於有穩定收入和工作的專業人士來說,從政並不吸引。故此,亦有不少人認為在香港政治仍未成熟時,制度應稍為寬鬆,以鼓勵專業人士參政。在這點上,社工界可算並沒有任何共識。

從政作為事業與社工作為專業

  上文提到從政者的倡導角色並不一定與社工的充權者角色有衝突,但當社工把從政看成其事業時,便出現較為明顯的矛盾了。既選擇了社工作為專業,同時又將從政看成事業,難免是一腳踏兩船,總有難以分身之時。而且,當社工將從政視為事業時,便難免要確保下次選舉時,可以繼續當選,於是便爭取曝光,讓選民看到自己的政績,那麼,社工便不能在應退居幕後時,真正退居幕後了。這亦是不少前線社工對於政客的戒心,心怕其搶去服務對象充權的機會及將功勞據為己有。

總結

  社工專業與從政本身並沒有本質上的衝突。以基本對於民主及公義的信念來看,我們更可以說從政與社工的基本信念本質上是符合的。在倡導及充權工作方面,我們更可以看到從政與社工角色可以相輔相成。而在時間和精力的分配上,所造成的衝突,便與其他角色的衝突沒有多大的分別,如家庭與工作的衝突,是無可避免的,重點在於如何在時間及精力分配上,尋求適當的平衡。不過,上述的分析亦指出,當社工以從政為其事業時,其社工角色便會逐漸褪色,我們可以說這是明顯的矛盾,或是角色的衝突。不過,再細想,當社工選擇了從政作為其事業時,他還算是一名社工嗎?

一切資料以原文為準,資料來源: 羅致光:「社工專業與從政:角色衝突與平衡」,社聯季刊 145期 ,(/1998)15-17頁。
羅致光先生現任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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