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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嚴重不足 個案…像山高
 
社工…嚴重不ì 個案…像山高
 
3歲男童被嬸婆虐待致死案,外界批是「官僚殺人」。檢視當年內政部在各縣市設置社工員額時,標準是1萬人配置1名社工,以台中縣人口154萬,應有154名,目前僅71名,達成率不到5成。要配ì額,地方得埋單,各縣市都沒把補ì社工員額列為當務之急,也不是民選縣市長的施政重點。

人力嚴重不ì,面對層出不窮社會問題,處理起來捉襟見肘。台中縣去年必須輔導有3200個案,光是兒童少年保護案件約1000件,專責的兒少保護社工每人手上平均77案,遑論還有其他案件須訪查、須填寫處遇報告。

認真的社工員半夜、大清早接到緊急個案就得出動,很多社工員是女性,半夜出門連家人都會擔心。處理棘手個案時,被威迫、嗆聲更是常事,被轟出門也不意外。

縣社會局針對虐童案有新措施,但社工人力不ì,面對堆積如山個案,還是得有對策。

專家認為,首先應釐清個案是突發或是長期家暴案件,如屬突發案件,難以預防,社會局應要求社工員以此案為借鏡,訪視調查記錄必須具體,發現疑問隨即啟動危機處理機制,要求警方介入。

社區、鄰居都是通報點,社局應將志工、村、里、鄰長納入通報系統,多鋪管道,減少盲點。

社工不是千手觀音,縣政府應給予合理化的工作量,接案時實施分級制度,棘手複雜的案件則交由資深社工處理,避免資淺社工專業判斷不ì,又發生憾事。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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